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修正案)
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由全市通信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企事业单位和政府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为使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会员管理规范化,保护会员合法权益,维护协会声誉,确保通信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地发展,依据《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一、会员组成
本协会由团体会员组成。团体会员是指以单位名义加入协会的企事业单位。
二、会员条件
凡在宁波通信行业中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承认并遵守本协会的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费者均可申请入会。
团体会员的发展对象为:本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或具有营业执照)的通信运营企业、专用通信网单位、通信建设单位和通信产品生产、经营、销售、维修单位以及与通信有关的单位。
三、会员批准程序
自愿加入本会的企事业单位,由单位直接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
1. 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资质证书和材料;
2. 经本会秘书处审核、提请理事会讨论通过;
3. 由本协会颁发会员证书。
四、会员权利
1.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优先或优惠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类咨询培训、参观考察等活动;
3.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4. 优先获得本协会的学术刊物和有关学术资料;
5. 优先或优惠获得本协会提供的技术性、工程性和政策性等咨询服务;
6. 委托本协会举办行业协调、行业自律、咨询培训、技术推广、承办政府委托事项等;
7.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8. 自愿入会和自由退会权;
9. 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会员义务
1. 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 协助本协会开展相关行业协调、行业自律、中介服务、咨询培训、技术推广、承办政府委托事项等;
3. 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4. 按规定时限和标准交纳会费;
5. 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六、会员管理
(一)管理机构:本协会会员由本协会直接管理,团体会员推荐1名联络员,负责与本协会沟通联系工作;
(二)会籍管理:
会员发展工作每年从接受申请到批准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会员证书由协会统一印发、统一加盖印章。
会员有以下行为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1. 会员无特殊原因一年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协会活动,按自动退会处理;
2. 会员因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损害本协会利益或声誉,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相应的处罚或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会员管理权限,作退会处理,注销会员资格并在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官网声明;
3. 会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有违反政策、法律法规行为的,按照会员管理权限,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注销会员资格并在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官网声明。
(三)会费标准:
理事长单位和副理事长单位15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8000元/年,理事单位 5000元/年,普通会员单位 3000 元/年。
(四)退会流程
会员如需要退出协会,需提早半年向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退会申请表,加盖公章。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注销会员资格并在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官网声明。
七、本办法经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第三届第二次理事会通过,解释权属于本协会常务理事会。
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
2021年6月
附:
宁波市通信行业协入会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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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6 10:15:13
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修正案)
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由全市通信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企事业单位和政府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为使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会员管理规范化,保护会员合法权益,维护协会声誉,确保通信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地发展,依据《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一、会员组成
本协会由团体会员组成。团体会员是指以单位名义加入协会的企事业单位。
二、会员条件
凡在宁波通信行业中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承认并遵守本协会的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费者均可申请入会。
团体会员的发展对象为:本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或具有营业执照)的通信运营企业、专用通信网单位、通信建设单位和通信产品生产、经营、销售、维修单位以及与通信有关的单位。
三、会员批准程序
自愿加入本会的企事业单位,由单位直接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
1. 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资质证书和材料;
2. 经本会秘书处审核、提请理事会讨论通过;
3. 由本协会颁发会员证书。
四、会员权利
1.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优先或优惠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类咨询培训、参观考察等活动;
3.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4. 优先获得本协会的学术刊物和有关学术资料;
5. 优先或优惠获得本协会提供的技术性、工程性和政策性等咨询服务;
6. 委托本协会举办行业协调、行业自律、咨询培训、技术推广、承办政府委托事项等;
7.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8. 自愿入会和自由退会权;
9. 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会员义务
1. 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 协助本协会开展相关行业协调、行业自律、中介服务、咨询培训、技术推广、承办政府委托事项等;
3. 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4. 按规定时限和标准交纳会费;
5. 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六、会员管理
(一)管理机构:本协会会员由本协会直接管理,团体会员推荐1名联络员,负责与本协会沟通联系工作;
(二)会籍管理:
会员发展工作每年从接受申请到批准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会员证书由协会统一印发、统一加盖印章。
会员有以下行为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1. 会员无特殊原因一年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协会活动,按自动退会处理;
2. 会员因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损害本协会利益或声誉,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相应的处罚或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会员管理权限,作退会处理,注销会员资格并在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官网声明;
3. 会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有违反政策、法律法规行为的,按照会员管理权限,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注销会员资格并在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官网声明。
(三)会费标准:
理事长单位和副理事长单位15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8000元/年,理事单位 5000元/年,普通会员单位 3000 元/年。
(四)退会流程
会员如需要退出协会,需提早半年向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退会申请表,加盖公章。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注销会员资格并在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官网声明。
七、本办法经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第三届第二次理事会通过,解释权属于本协会常务理事会。
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
2021年6月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