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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首届信息通信行业职工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2018-07-13 15:44:1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新时期信息通信行业职工队伍建设,展示信息通信行业职工良好形象,加快推进我市“网络强国”战略实施和助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经研究决定,宁波市总工会、宁波市通信管理局、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联合举办全市信息通信行业职工技能竞赛活动,现将《电信服务专员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和《智慧光网维护(线务员)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公布如下,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电信服务专员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目的

为进一步发挥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比武活动在专业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通信行业职工队伍,结合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8年宁波市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要求,通过深化优质服务技能竞赛,强化电信客户服务人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管理,全面提升电信客户服务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服务能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服务争效。

(二)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宁波市通信管理局、宁波市总工会

协办单位: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为顺利开展本次竞赛,特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陈乔宇(宁波市通信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施  科(宁波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育辉(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理事长)

成  员:陈斌(宁波电信)、汪泳(宁波移动)、竺颖隽(宁波联通)、张善康(宁波铁通)

工作职责:全面指导本次技能竞赛活动的开展,负责审定竞赛方案与流程;全面监督竞赛公平、公正、有效开展。

2.工作小组

组  长:尹  林(宁波市通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唐剑冬(宁波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部长)

成  员:蔡春森(宁波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齐坚钧(宁波市通信管理局综合业务处)、孙华萍(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金伟良(宁波电信)、周海鹏(宁波移动)、郑维君(宁波联通)、傅水静(宁波铁通)

工作职责:负责本次竞赛方案的整体策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制订和优化竞赛的方案和流程;负责竞赛工作的现场组织管理、综合协调;负责赛事各项工作的催办以及各阶段工作实施的监督执行。

3.评委组

施恩楠(宁波电信)、周晓元(宁波移动)、周雪骐(宁波联通)、傅水静(宁波铁通)、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及宁波市通信管理局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笔试阅卷、评分工作,在现场比试中对评判进行监督。

4.仲裁组

宁波市通信管理局及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对竞赛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问题作出最终评判。

5.保障组

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工作职责:负责竞赛开展过程中的各项设备正常运行及技术保障;负责竞赛会务、后勤保障、摄影、摄像等工作。

(三)参赛人员

各参赛单位从事电信客户服务岗位上的营业员、客户经理、话务员等优秀员工。宁波电信、宁波移动、宁波联通各5名;宁波铁通3名。竞赛工作小组将对参赛选手进行资格审查。

(四)竞赛方式及内容

1.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分为笔试和现场比试两个部分,两个部分各占总成绩的50%。

笔试题型分为填空题、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4种题型,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现场比试分必答题、风险题2个环节。

竞赛按总成绩排名取前6名,并排出名次,如果出现并列,并列选手进行加时赛(其它名次不变)。

2.竞赛内容

工信部和浙江省通信管理局下发的电信服务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五)奖励设置

本次电信服务专员技能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服务明星奖若干名。获奖选手将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一名选手推荐申报“宁波市首席工人”候选人,第二、三名推荐申报“宁波市技术能手”候选人。

(六)竞赛计划

1.准备阶段(4月-5月)

各企业对本次竞赛进行宣传发动,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比赛,组织全体员工培训学习,普及有关电信政策法规知识,准备题库。题库要求在4月30日前上报工作组。

工作组在6月初审核汇总后统一发给各参赛单位。

2.选拔阶段(6月-7月)

各企业通过内部选拔,确定参赛人员名单,并于7月31日前上报工作组。

3.赛前培训阶段(8月)

各参赛单位组织参赛选手培训。

4.竞赛实施阶段(9月5日)

各参赛选手集中竞赛,上午笔试,下午现场比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电信服务专员现场比试注意事项

1.现场比试第1环节必答题

本环节采取主持人读题,选手举牌的形式。分10轮,每轮1题,每轮25人同时作答,即每人共答10题,每题10分,答对加分,答错不扣分。答题规则:主持人读完题目后立即说“请思考”,即开始计时,5秒后主持人说“请作答”,各选手应立即举牌(未举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举牌一律不得分),主持人判断对错。必答题环节结束后通报选手分值并排名。

2.现场第2环节风险题

本环节分2个轮次,每轮每人可选1题。题目分30分、20分、10分,答对加相应分值,答错扣相应分值,可以选择不答题(不加分不扣分)。风险题答题规则:选手按编号顺序选题、答题、亮分,一人结束后,下一位开始。第一、二轮风险题结束后均通报选手分值并排名。

3.总分值根据计分规则进行排名,如前六名选手出现分值并列,则进行加时赛,加时赛采用抽签攻擂形式,决出名次。


二、智慧光网维护(线务员)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一) 竞赛目的

为进一步发挥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比武活动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通信行业职工队伍,结合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8年宁波市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要求,通过光纤网络维护技能竞赛,提高通信线务员实际操作能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助力我市网络强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宁波市通信管理局、宁波市总工会

协办单位: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

承办单位:宁波长途电信传输局

为顺利开展本次竞赛,特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陈乔宇(宁波市通信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施  科(宁波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育辉(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理事长)

成  员:陈斌(宁波电信)、汪泳(宁波移动)、竺颖隽(宁波联通)、张善康(宁波铁通)、王雷达(宁波华数)、周志君(宁波通服)、徐强(长途传输局)、施晓东(中通建三局)、朱魏峰(省工程局)、侯波(金州通信)

工作职责:全面指导本次技能竞赛活动的开展,负责审定竞赛方案与流程,全面监督竞赛公平、公正、有效开展。

2.工作小组

组  长:倪  炯(宁波市通信管理局综合业务处处长)

副组长:唐剑冬(宁波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部长)

成  员:蔡春森(宁波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齐坚钧(宁波市通信管理局综合业务处)、韦斌(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林柏松(宁波电信)、高波(宁波移动)、禄宏义(宁波联通)、施冬雷(宁波铁通)、 王业(宁波华数)、朱武(宁波通服)、竺舞鹤(长途传输局)、陆应林(中通建三局)、应杰(省工程局)、李进宏(金州通信)

工作职责:负责本次竞赛方案的整体策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制订和优化竞赛的方案和流程;负责参赛选手资格审查;负责竞赛工作的现场组织管理、综合协调;负责各阶段工作实施的监督执行。

3.评委组

陈祁峰(宁波电信)、应炳杰(宁波移动)、周炜(宁波联通)、施冬雷(宁波铁通)、 莫善刚(宁波华数)、朱武(宁波通服)、竺舞鹤(长途传输局)、刘学坤(中通建三局)、汪建斌(省工程局)、李进宏(金州通信)、宁波市通信管理局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笔试阅卷评分,现场比试打分。

4.仲裁组

宁波市通信管理局及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对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问题,作出最后评判。

5.保障组

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宁波长途电信传输局。

工作职责:负责竞赛场地选定;负责竞赛开展过程中的各项设备运行及技术保障;负责竞赛现场布置、后勤、安全保障、比赛过程全程摄影、摄像等工作。

(三)参赛人员及要求

各参赛单位从事通信线路建设、维护岗位满3年及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各参赛单位经选拔,推荐符合参赛条件的选手2名,工作小组将对参赛选手进行资格审查。

(四)竞赛方式及内容

1.竞赛方式及分值

本次竞赛方式采用笔试和现场比试相结合。

(1)笔试试题分为填空题、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四种题型,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笔试占总分30%。

(2)现场比试分为光缆接续、光缆测试二个任务,时间:40分钟,现场比试占总分70%,其中光缆接续占40%,光缆测试30%。

2.笔试内容

(1)光纤通信基础(主要包括光纤导光原理、光纤通信的特点、光纤的损耗特性和色散特性、光缆结构、种类和主要特性。)

(2)通信线路作业技术规范和安全技术

GB51158-2015《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GB51171-2016《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GB50846-2012《住宅区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

GB50847-2012《住宅区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YD 5201-2014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中的“工器具和仪表”、“通信线路工程”两个章节。

以上规范可在宁波市通信行业协会网站:政策法规-行业标准中下载。

3.现场比试科目及技能点

(1)现场比试分为光缆接续、光缆测试二个科目,分四组同时进行,考核时间40分钟,计算总时间,不单独计算分项时间,参赛选手以抽签形式决定场次和台号。

(2)现场比试主要考核选手对光缆接续规范、光缆接续技术的掌握程度以及熟练使用OTDR测试光缆线路的技能,参赛选手独立完成二个科目操作。

(3)主要技能点包括:

①光缆及松套管开剥;

②光缆及加强芯的固定;

③光纤接续;

④接头盒内光纤盘纤;

⑤光缆接头盒封盒;

⑥用OTDR对已完成的光缆进行测试。

(五) 竞赛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4月底前)

各单位对本次竞赛进行宣传发动,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组织全体员工培训学习。

2.选拔阶段(5月-8月)

各单位通过组织培训、内部选拔,确定参赛人员, 8月31日前向工作组上报参赛人员名单。

3.培训阶段(8月-10月中旬)

各参赛单位组织参赛选手培训。10月15日-10月17日,分批次组织各单位参赛选手到比赛现场训练。

4.竞赛实施阶段(10月18日-19日)

10月18日下午笔试,10月19日现场比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奖励设置

本次智慧光网维护(线务员)劳动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技术明星奖若干名,获奖选手将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一名选手推荐申报“宁波市首席工人”候选人,第二、三名推荐申报“宁波市技术能手”候选人。

(七)智慧光网维护(线务员)现场比试操作指南

1.竞赛环境说明

竞赛现场每块场地准备操作台一个,共计四个,竞赛开始前选手可提前在操作台上安装台钳,也可以不使用,但是接续过程中要求光缆一定要固定。

2.总体要求

(1)本次竞赛使用12芯光缆,全部接续。

(2)接头盒妥善安装密封圈并用螺丝密封固定。

(3)光缆和松套管的开剥部分,(志愿者)协助完成。

(4)接头盒内所有的部分都在评判范围内,且评判标准一致。

(5)熔接机和其他电动工具在竞赛正式开始前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3.操作要求

科目一:光缆接续(100分,占总分40%)

(1)光缆及松套管开剥

①外护套开剥方法不做限制,但不能伤及松套管及保留部分。开剥长度为1.2±0.03米,光缆开剥后保留端缆口切口(包括内外护套)平整无毛刺。

②松套管开剥方式及工具不限,不能伤及纤芯,应根据接头盒要求,保留适当长度不予开剥。

③开剥光缆时内护套相对外护套长度不应超过1厘米。

④松套管开剖后,两端端面必须取齐,无残余分叉。

(2)光纤接续要求

①必须逐纤进行接续,纤芯熔接损耗值小于0.08dB,确保熔接质量,不合格的需返工。

②不得同时进行多根纤芯的热缩,保证热缩管热缩后质量。

③接续过程中必须爱护仪表、工器具,接续时使用的工器具必须置于操作台上。

(3)盘纤的要求

①盘纤长度60-100cm。

②纤芯在盘纤盘内,必须按对照的纤序(1#-12#)一一对应排列,盘绕半径不小于37.5mm(包括软管的直接可视部分)。

③纤芯不能占用热融管的卡槽。

(4)光缆固定及接头处理

①操作过程中光缆及接头盒的稳固方式不做要求,但光缆一定要固定,赛前可以将接头盒固定好,竞赛结束时可以保持固定状态。

②光缆固定在接头盒内时,必须按接头盒的尺寸要求留好适当长度加强芯并安装好。

③光缆缠绕密封胶部分必须打磨合格(横向打磨)。

科目二:光缆测试(100分,占总分30%)

(1)对接续的6芯光纤进行复测。

(2)量程设置:根据竞赛提供的光缆长度进行量程设置,用近似估值的1.5倍的最小量程进行设置。

(3)脉宽设置:采用以下标准:5ns、30ns、100ns用于10公里以下;100ns、300ns、1000ns用于10公里至50公里。

(4)折射率设置:1.4680。

(5)波长设置:1550nm。

(6)测试接头损耗和长度时采用平均摸式,扫描时间不得少于7秒。

(7)测试用尾纤每次使用时必须用酒精或清洁带按照规范进行清洁。

4.竞赛工器具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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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赛规则

(一)赛场纪律

1.笔试须知

(1)选手必须在考试开始前5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并对号入座。

(2)考试期间选手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任何与竞赛有关的资料、器材。

(3)进入考场后,选手应将准考证、身份证放置在座位的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

(4)选手要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监督和检查。按时进入考场,迟到10分钟以上者取消竞赛资格。

(5)考试开始后,选手应按照考试页面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考试, 不得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

(6)选手不得相互交流,不得协助他人答题,不得抄录、拍摄试卷内容。

(7)考试结束后,选手应立即停止答题,经监考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竞赛场地。

(8)考场提供的试卷等任何材料和物品一律不得带出考场。

(9)考试期间除监考人员,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10)选手在考试期间出现违规违纪,按《违反竞赛规则的处理规定》处理。

(11)选手如对考试有异议,可在考试结束后,通过领队及时向仲裁组书面反映,由仲裁组进行仲裁。

2.现场比试须知

(1)参赛选手凭参赛证和选手编号,经评委核实后方可进入竞赛场地。

(2) 选手只准携带规定的竞赛工具、用品,或经评委许可的自制工具,其他工具、用品一律不准带入竞赛场地。

(3)选手要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和评委指挥,按时进入考场,迟到10分钟者取消该项目竞赛资格。非临场选手应在指定地点候考,不准进入赛场。

(4)因设备故障无法进行操作时,选手可当场向评委提出,经确认同意后暂停竞赛。评委员应做好记录,并相应补时。

(5)规定时间终结,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将竞赛使用的工具按规定位置放好后,立即离开竞赛场地。

(6) 选手对同场评委的裁决如有异议,不得当场向评委提出,应于赛后当天由领队向评委组或仲裁组书面反映,由仲裁组根据有关规定和竞赛实际情况进行仲裁。

(7) 竞赛现场,选手不得与评委争执,否则取消该项竞赛成绩。

(二)选手及相关工作人员守则

1.参赛选手

(1)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和纪律,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2)服从竞赛工作组和评委的统一指挥和安排。

(3)按时进入赛场和理论考场,迟到10分钟者取消该项目的参赛资格,中途退场须经评委批准后方可退出。

(4)竞赛期间必须佩带胸牌,准考证,出示抽签号,接受评委检查。

(5)在进行技能竞赛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根据竞赛规则穿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

(6)尊重评委,文明竞赛,不得无理取闹,有问题可向评委举手示意,经同意后方可提出,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竞赛正常进行。

(7)严禁违纪、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 评委

(1)服从竞赛工作组和评委组的领导,积极认真地做好竞赛执裁工作。

(2)保守试题秘密,严格执行赛场纪律,遵守评委守则,做到公正公平,秉公执裁。

(3)考场上除应向选手交代的考试须知外,不得向选手做任何暗示或解答与竞赛有关的内容。但选手对印刷或文字模糊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当场答复。

(4)在竞赛工作组正式公布成绩和名次前,不得向选手、领队及其他人员透露有关竞赛信息。

(5)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无特殊情况在竞赛期间不得请假。

(6)执行执裁任务时要着装整齐,佩带评委胸卡,做到仪表整洁,语言举止文明礼貌,自觉接受选手的监督。

(7)实事求是。认真做好竞赛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如实填写竞赛记录;对违反操作规程的选手,应及时予以制止,确保竞赛安全。

(8)树立竞赛评委形象,公平、公正进行执裁。不得有袒护、支持、协同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

3.工作人员

(1)服从竞赛工作组的领导和安排,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

(2)提前30分钟到场,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遵守赛场纪律,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

(4)熟悉比赛规程,认真遵守各项比赛规则和工作要求,公正、严明,不徇私舞弊。

(5)发扬无私奉献和团结协作的精神,戴证上岗,文明礼貌,讲话和气,做到热情、优质服务。

(6)在竞赛期间不得向任何人泄露竞赛试题、暗示有关试题的任何信息。

(7)在正式公布竞赛成绩前,不得向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透露竞赛成绩和结果。

(8)如有突发情况或问题及时报告,不得私自处理和隐瞒不报。

(三)违反竞赛规则的处理规定

为严肃竞赛纪律,保证竞赛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竞赛纪律的人员给予以下处理:

1. 发现参赛选手不符合报名规定条件的,报经竞赛工作组核实后,一律取消其参赛资格。

2. 参赛选手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竞赛成绩记零分,并取消其资格:

(1)携带违规资料(书籍、笔记、纸条等)或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者;

(2)在规定以外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3)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左顾右盼者;

(4)考试时间结束,仍强行答卷(操作)者;

(5)不服从评委的裁决,扰乱竞赛秩序,影响竞赛进程,情节恶劣者;

(6)其他违反考试规则不听劝告者。

3. 对违反评委守则的评委,由评委组报竞赛领导小组核实批准后,取消其评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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